为了进一步增强我院全体教职工的思想修养和服务意识,转变工作作风,强化管理效能,提高工作效率,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,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,特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一、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
加强全院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,是“两学一做”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需要,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,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,全面提高管理和服务人员素质的需要;也是进一步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定,强化职能,科学管理,优质服务,提高效率,完成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保证。
二、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
指导思想是:
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密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和工作实际,切实抓好以思想作风、学风和师德师风、工作作风为重点的作风建设,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,提高工作管理水平,提高为学院工作、为基层和师生员工服务的效率和质量,树立“务实、高效、廉洁、文明”的良好形象。
基本目标是:
爱岗敬业,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;努力学习,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、业务素质;开拓创新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;热情服务,努力为基层和师生员工办实事;勤政廉洁,塑造管理和服务人员的良好形象。
三、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
1.坚定信念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。
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,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,保持清醒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,抵制资产阶级、封建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;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热爱教育工作和党政管理工作,爱岗敬业,多做贡献。
2.转变观念,服务全院师生员工。
要牢固树立为学院中心工作服务、为师生服务的观念,扎扎实实地解决师生员工关心的各种问题;杜绝“脸难看、事难办、不耐烦”的现象,减少工作环节,简化办事程序,改进服务态度,提高服务质量;经常深入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师生,主动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。
3.开拓进取,创新思维和工作方式。
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,要克服因循守旧、不思进取、安于现状、不作为慢作为的思想,锐意改革,大胆创新,加快发展;在具体工作中要不断研究新情况,解决新问题,创造新机制,探索新思路,开拓新局面,做出新成绩。
4.强化责任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。
要服从工作需要,恪尽职守,勇挑重担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;加强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和科学化,增加工作的透明度,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;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,真抓实干,迅速高效地处理公务,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;积极利用现代通讯和技术手段开展工作,加快办公自动化步伐。
5.善于学习,提高政治业务水平。
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学习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思想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学院的各项规定,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。坚持学习制度,抓好自学,勤于思考,积极参加组织生活、政治学习和中心组学习等教育活动;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,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,学以致用,在创造性地贯彻上级和学院方针、政策上下功夫。
6.改进会风,提高会议质量。
克服“文山会海”现象,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;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,能合开的会议不单独开,能开短会的坚决不开长会;学院召开的全院性会议,要切实改进会风,提高会议质量。
7.加强团结,提高工作整体合力。
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识大体,顾大局,加强部门之间、干群之间和同志之间的团结与协作;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弘扬正气,纠正错误,化解矛盾,消除隔阂,增进团结;对于部门之间交叉的工作,应主动配合,合作完成,防止推诿扯皮。
8.遵纪守法,树立良好工作形象。
要严格执行上级和学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,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,不得以权谋私;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,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;在学习工作、公务活动、经济活动以及涉外工作中,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定;全体共产党员尤其领导班子成员,要带头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,带头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带头严格要求、严格管理、严格监督,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做好表率。
9.遵守纪律,维护正常工作秩序。
不迟到,不早退,不空岗,不漏岗,遵守请销假制度,按照要求积极认真参加学校和上级安排的会议和活动,上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10.勤政敬业,忠于职守,多做贡献。
要严格履行自身的岗位职责,爱岗敬业,勤奋工作,工作中要比业绩、讲奉献,雷厉风行,令行禁止,不推诿扯皮,不敷衍塞责。
11.深入基层,调查研究。
要注重调查研究,倾听师生意见。换位思考,顾全大局,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,把对上级负责与对师生负责统一起来。
四、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
1.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职工的岗位职责、学习、工作考勤制度。
2.领导班子要及时听取师生员工对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,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本人及有关部门。
3.对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。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。对擅离职守、不遵守劳动纪律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,提出限期整改和要求;对严重失职渎职、违法乱纪的,将予以严肃查处。
4.实行教职工作风建设责任制。各系、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。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、违法乱纪以及群众意见较大的人员,除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,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。